您现在所处的位置: 首页 > 办事指南 > 业务列表

实习人员申请实习延期

介绍

办理依据

《深圳市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

申请人

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处

办理条件

实习人员或律师事务所认为实习人员实习期满后未达到申请律师执业标准的,可在《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到期前向本协会申请延长实习证有效期

材料目录

《深圳市律师协会实习人员实习延期申请表》

注:通过深圳律师网实习人员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无需向市律协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办理流程

1、实习人员登录深圳律师网实习人员管理系统发起电子申请业务(网址:http://www.szlawyers.com);

2、提交后,延期业务流转至指导律师“会员系统”--“实习会员中心”--“实习管理”--“待审核的实习变更”--选择对应业务进行审批;若指导律师无法通过实习管理系统操作,实习人员需打印申请表,交由指导律师手动出具意见并签字后,上传至“补充线下审批”栏

3、指导律师审批通过后,业务流转至实习律师所“会员系统”--“实习会员中心”--“实习管理”--待审核的实习变更”--选择对应业务进行审批---律所审核通过则业务流转至市律协审批办结

4、申请人自业务办结之日起,可在工作日带上实习证原件前往市律协或将实习证邮寄(邮寄实习证需附上回邮地址)至市律协会员部变更信息

办理期限及审批结果查询

办理期限:根据《深圳市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规定,自收到完整的实习变更电子申请材料后,市律协将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原则上5个工作日内可完成审核)。

审批结果查询:申请人可登录深圳律师网实习人员管理系统--“实习变更”栏查看申请状态,状态显示为“已审批”即业务办结

受理部门

联系方式

深圳市律师协会 会员部

联系电话:88281716

邮箱:hyb@szlawyers.com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20楼

受理时间

逢工作日的周一、周二、周三全天,周五上午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文件下载

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