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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深圳市物价局、深圳市司法局《转发省物价局、省司法厅

关于印发广东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深圳律师网2005年9月27日


各律师事务所:
    为规范律师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律师事务所的权益,促进我省律师业的健康发展,现深圳市物价局、深圳市司法局联合发出深价联字〔2005〕40号文件《转发省物价局、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请各所派专人前来领取,并认真组织本所律师学习。


深圳市律师协会
二○○五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