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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合伙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深圳律师网2005年8月30日


 

各律师事务所、各律师:

现将《合伙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发给你们,请立即组织律师征求意见,并将征求意见结果以书面形式于9月1日前传真到律协业务部。


    联系人:吴 
    电  话:88281715
    传  真:83025177
    E-mail:szlx@szlawyers.com

    附:合伙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标准.doc


深圳市律师协会

二○○五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