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律协张勇会长一行赴市人民检察院进行工作交流
深圳律师网2012年9月6日
2012年9月3日,市律协会长张勇,副会长林昌炽,律师党代表、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工作委员会主任童新,广东瑞霆律师事务所主任王丽娜,刑事法律业务委员会主任郑剑民,市律协理事、律师权益保障委员会主任马学平,市律协理事、女律师工作委员会主任肖寒梅,市律协理事、宣传与公共关系委员会主任杜艳芝,律师权益保障委员会副主任梁敏等一行赴深圳市人民检察院进行工作交流。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唐泰来,检察公共关系处处长姚文斌,侦查指挥中心办公室副主任潘少晖等接待我会到访律师。双方就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建立检察官与律师之间的常态工作联系机制等事宜进行了座谈交流。
唐泰来副检察长对张勇会长及其一行的到访表示欢迎,他向到访律师简要介绍了本院案件管理系统的运行情况,并就落实最高检提出的“管理科学化、执法规范化、装备现代化、队伍专业化”方针所取得的工作成果与到访律师进行了分享。他指出:律师与检察官同为法律人,双方在推进法制建设方面的价值追求与工作目标是一致的,愿同市律协就构建法律职业共同体问题进行探讨与沟通,并希望取得成果。
张勇会长、林昌炽副会长代表市律协对市检的热情接待表示感谢,他们表示:此次交流走访旨在贯彻落实永康同志在全国律师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及中办发【2010】30号文精神,我会在“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方面已取得一定成果:2012年8月8日与深圳市法官协会签署了《深圳市法官协会、深圳市律师协会关于建立法官与律师工作良性互动机制的备忘录》,并拟在今年11月召开全国性的法律职业共同体高端论坛,推动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在深圳率先取得突破。希望与市人民检察院加强沟通交流,建立良性互动机制,共同推进法制建设,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希望通过此次交流,商谈签署《关于建立检察官与律师工作互动机制的备忘录》事宜,建立双方常态化的长效联络机制。
到访律师还就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统一市区级检察院办案标准、征集法律职业共同体论坛论文等问题与检察院的同志进行了工作交流。
此次交流活动共达成三项基本共识:一、双方同意就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问题继续进行沟通、并就拟签署《关于建立检察官与律师工作良性互动机制备忘录》的具体事宜进行商榷;二、力争年底前,举办一次公诉人与刑辩律师间的公开对抗赛,以促进彼此业务水平的提升;三、积极支持举办法律职业共同体高端论坛,以推动此项工作取得务实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