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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律纪处字〔2022〕33号深圳市律师协会对彭先德律师予以“警告”处分

发布时间:2023年3月8日 作者:维权纪律部 责任编辑:维权纪律部

彭先德,男,执业证号:14403200710392901,在广东文品律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存在私自收费、超越委托权限代理案件的违规行为;深圳市律师协会于2022825日决定对彭先德律师予以“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