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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深圳法律服务博览会专业交流会承办单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年3月7日 作者:黄香江 责任编辑:杨欣

各律师事务所:

市律协拟于2026年下半年举办第三届法博会,根据工作安排,现面向深圳市律师事务所征集专业交流会承办单位,具体通知如下:

一、法博会基本情况

法博会是由深圳市律师协会主办的全国首个法律服务博览会,致力为法律服务提供者、需求者及产业链相关主体搭建高效交流、合作、展示的平台。第三届法博会拟设置法律服务展、专业交流会、主题活动、惠民惠企体验区、人才招聘会等板块内容,其中专业交流会拟围绕法律服务与APEC、法律服务与现代化产业体系(先进制造业为主)等主题开展,进一步推动法律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促进法律服务国际化发展。

二、专业交流会主题方向

现就第三届法博会部分专业交流会主题及承办单位进行征集,主题方向如下:

1.法律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

2.法律服务业与低空经济产业;

3.其他法律服务与APEC、法律服务与现代化产业体系相关的主题。

三、承办要求

1.承办单位为深圳市律师事务所(1家或不超过3家);

2.承办单位自2023年1月1日起未受行业处分或行政处罚;

3.承办单位应能为承办的交流会提供充足的资金、人员保障,确保交流会圆满举办;

4.承办单位应提交具体明确的工作方案及议程(见附件),交流会一般包括致辞、主题演讲、圆桌沙龙等环节

5.承办单位应做好议题设计(围绕法律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低空经济等内容)、嘉宾邀请接待(涉外涉港澳台人员配合市律协提前报审)等工作;交流会举办时间一般为半天,律师行业外部嘉宾不低于三分之二,同一类型嘉宾不超两名;

6.承办单位接受市律协统筹调配和安排

四、市律协支持事项

市律协将为专业交流会提供专人指导,配发法博会统一会议资料,提供会议用水、草稿纸、笔等物资,并安排统一宣发。

五、注意事项

1.多家律师事务所联合承办的,应由主要牵头承办的律师事务所向市律协申报,并固定1名联系人负责与市律协联系;

2.市律协将根据申报情况择优选择承办单位。

六、申报方式

有意申请筹办交流会的律师事务所请按照模板(见附件)起草方案、议程,并于2026年3月19日前在链接中填报 (https://doc.weixin.qq.com/forms/ADsAYAfLAAoARIAAwZCAEgCNfswX0beXf?page=1,注意切换个人账户扫码登陆

特此通知。

 

联系人:钟子晴   联系电话:23601044

深圳市律师协会

2026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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