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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委举办“律师在家族财富管理中的发展机遇”业务交流会--探索法律服务新维度,共话家族财富管理新机遇

发布时间:2026年1月26日 作者:信托委 责任编辑:创新委金振朝

  2026116日,由深圳市律师协会信托法律专业委员会主办,北京策略(深圳)律师事务所与新财道深圳家族办公室联合承办的律师在家族财富管理中的发展机遇业务交流会在策略深圳鹏城厅举行。活动特邀《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起草组成员、新财道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周小明博士分享。 


  主持人程彦哲在开场时指出,在律师行业规模持续扩大的背景下,探索专业化与新兴服务领域已成为重要趋势,家族财富管理正成为法律服务延伸的新方向。 

  李志忠律师表示,随着财富管理需求不断演进,信托制度在其中的作用日益凸显,律师行业应加强相关领域的专业积累,提升综合服务能力,更好回应客户在治理与传承方面的多元诉求。

  巨莹博律师围绕“角色之变、时代之幸、同行之心”三个关键词指出,当前律师正从传统法律服务向财富管理生态中的专业角色转型,未来应通过开放协作与平台赋能,构建可持续、系统化的业务合作模式,推动家族财富管理走向长期专业服务。


  周小明博士从三个角度系统阐释了律师在家族财富管理中的角色定位与发展路径。

家族财富管理的法律需求源于三大现实背景:改革开放以来私人财富规模的迅速积累;缺乏专业规划的代际传承易引发家庭矛盾、企业动荡乃至社会风险;财富传承因其本质是处理财富与人、家庭、企业及社会之间多重关系的系统工程,亟需法律专业深度介入。

律师应从“文件起草者”转变为“系统设计师”成功的家族财富管理需以传承为目标,构建包含法律结构、利益分配机制和家族治理体系在内的整体方案。当前市场上大量家族信托存在“重投资、轻治理”的形式化倾向,这为具备系统设计能力的律师提供了重要业务空间。

律师参与该领域的核心能力在于“设计+整合+持续服务”:需具备跨法律、金融、税务等领域的综合知识;能有效整合信托机构、投资顾问、税务师等外部资源;家族财富管理是长期过程,律师需提供持续性法律服务,而非一次性交易。律所若设立家族办公室的关键就在于是否具备上述系统服务与资源整合的能力。

  在互动环节,与会者就服务收费模式、信托设立合规边界及控制权保留尺度等问题展开探讨。

  周小明博士明确,家族信托不得用于逃税、洗钱或逃避债务;其有效性取决于财产来源合法性、目的正当性及治理结构合理性。律师应立足自身法律专长,协同多方资源,在合规框架下提供定制化、系统化的传承解决方案。


  本次交流会为深圳律师参与家族财富管理提供了清晰的路径指引与实务参考。未来,信托委将深化专业能力建设,组织开展更多高质量的活动,助力深圳律师在这一重要领域中拓展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