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香港《收购守则》的应用及要点”业务交流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10月11日 作者:国际投资委
各位律师:
为帮助各位律师深入理解《收购守则》的具体应用与实践要点,提升专业能力,深圳市律师协会国际投资法律专业委员会联合北京观韬(深圳)律师事务所定于2025年10月31日下午举办“香港《收购守则》的应用及要点”业务交流会。具体通知如下:
一、交流时间
2025年10月31日(周五)14:30-16:30
二、分享人员
1.徐永安律师,香港何耀棣律师事务所顾问
2.叶晨欣律师,香港何耀棣律师事务所顾问
三、参加人员
感兴趣的深圳律师、大湾区律师、律师助理、实习人员及深圳律师行业从业人员。
四、参与方式
本次业务交流会将通过线下形式举办。
地点:北京观韬(深圳)律师事务所大会议室(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华润置地大厦B座29楼),因活动场地座位有限,请提前联系杜钰洁(15623020420)报名。
五、其他
本次活动计2学分,请参加律师按要求准确填写本人信息(尤其是执业证号),以便记录学分。
六、联系人
杜钰洁,15623020420。
深圳市律师协会国际投资法律专业委员会
202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