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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联合举办“国有大企业改制分流方案制定

与规范运作”高级研修班的通知》的通知

深圳律师网2004年8月17日


 

各律师事务所、各律师:

现转发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研究中心《关于联合举办“国有大企业改制分流方案制定与规范运作”高级研修班的通知》,若有律师愿意参加,请按通知规定方式进行联系。

联系人:黄训

  话:83025728

  真:83025177

Email:szlx@szlawyers.com

    附:关于联合举办“国有大企业改制分流方案制定与规范运作”高级研修班的通知.doc(点击可下载)

 

深圳市律师协会

二○○四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