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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全市律师事务所及律师网络业务推广合规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9月9日 责任编辑:维权纪律部


各律师事务所:

近期,个别律师事务所、律师因不当网络业务推广行为引发多起投诉,不仅严重扰乱了法律服务市场的正常秩序,也损害了律师行业形象。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律师事务所、律师网络推广行为,强化行业自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业务推广行为规则(试行)》《广东省律师事务所及律师业务推广宣传行为守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结合本市实际,现就加强网络业务推广合规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合规学习

各律师事务所要高度重视网络业务推广合规事宜,认真组织全所律师开展专题学习。一方面,要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业务推广行为规则(试行)》《广东省律师事务所及律师业务推广宣传行为守则》等一系列与网络推广行为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明确行为边界,深刻领会合规要求,强化合规执业理念与风险防范意识;另一方面,要着重对近期发生的相关投诉典型案例进行全面、深入的学习与剖析。借助实际案例展开细致分析,进一步明确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坚决筑牢思想防线,始终保持高度警醒。

二、开展自查自纠,深入排查问题

各律师事务所要及时全面摸排律所及所内律师的网络推广情况,制定针对性强的自查清单,围绕以下关键内容开展深入、全面的自查自纠工作:

1.内容合规性:认真核查网络推广内容中是否存在“包胜诉”“最低价”等违禁词句;是否醒目、准确地标示律师事务所名称、执业许可证号,律师姓名、律师执业证号、所任律师事务所名称等关键信息。确保推广内容真实、严谨,不含有任何误导性信息,切实维护律师职业形象。

2.合作规范性:审查与网络推广公司的合作是否合法、规范。严禁出现允许第三方以律所、律师名义宣传或承揽业务等违规情形。

3.自媒体账号运营:对律所及律师运营的自媒体账号进行全面梳理,建立详细的台账清单,加强日常监管。排查律所及律师自媒体账号运营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律师个人账号与律所官方账号应避免混淆,杜绝在非认证平台进行委托签约的行为,防范潜在风险。

4.收费管理透明性:检查律所收费管理是否透明、规范。签订合同前是否向客户清晰、明确地告知案件风险、代理方式、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解约条件等关键信息,合同中是否明确载明不保证案件结果等关键内容,避免因收费问题引发误解或纠纷。

5.客户投诉问题:重点排查是否存在虚假承诺、怠于履职等投诉,对过往或新出现的投诉进行全面梳理,分析问题根源,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三、健全管理制度,压实主体责任

1.建立合规审查制度:设立专门合规审查岗位,明确其在律所网络推广管理中的具体职责,建立健全合规审查流程,做好审核过程记录留存备查。

2.规范咨询接案及合同管理:主动向客户明确告知咨询人员及办案律师的身份,禁止非律师人员以律师名义提供咨询、进行案件分析并作出承诺。完善合同文本,防范法律风险,对合同条款进行细致审查,确保合同内容合法合规、公平合理,充分保护律所及客户的合法权益。

3.加强案件质量管控:建立完善内部案件审核和监督机制,确保线上、线下案件遵循同等质量标准。接受委托后,要及时指派办案律师按合同约定提供法律服务。加强对办案律师代理工作的指导与监督,及时向客户反馈案件进展情况。

4.建立动态监测机制:建立健全网络推广动态监测机制,定期对本所及律师的网络推广行为进行检查。运用技术手段与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发现并纠正不当行为。

5.畅通处理渠道:对涉及网络推广的投诉要快速响应、及时处理。建立投诉处理台账,详细记录投诉内容、处理过程及处理结果。积极与投诉人沟通协商,妥善解决问题,避免激化矛盾。

四、完善监督机制,加强行业监管

市律师协会将对各律师事务所的网络推广合规管理情况进行抽查。对于投诉比较集中的律所和律师,将进行重点监督,督促其及时整改。发现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的律所和律师,市律师协会将依据相关规定采取约谈提醒、责令整改和行业惩戒等措施。对于情节严重的,将依照行业规则加重处分,并报送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处理。

各律师事务所要将网络推广合规管理纳入日常工作重点,切实落实本通知要求,确保各项规范措施落地见效。市律师协会将持续加强对律师及律师事务所网络推广行为的监管力度,定期组织培训、交流活动,提升行业整体合规水平,共同维护我市律师行业的良好形象和健康发展环境。

特此通知。

 

 

深圳市律师协会

202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