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处的位置: 首页 > 警示台 > 诚信信息

深律纪处字〔2024〕15号深圳市律师协会对周湘一律师予以“警告”处分

发布时间:2024年4月25日 作者:维权纪律部 责任编辑:维权纪律部

周湘一,男,执业证号:14403202110316353,在广东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存在私自收费的违规行为,深圳市律师协会于2024年2月18日决定对周湘一律师予以“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