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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律纪处字〔2024〕56号深圳市律师协会对刘骐福律师予以“警告”处分

发布时间:2025年5月14日 作者:维权纪律部 责任编辑:维权纪律部

刘骐福,男,执业证号码:14403200510924006,在广东浩气存律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存在私自收费的违规行为;深圳市律师协会于20247月1日决定对刘骐福律师予以“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