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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劳动合同法解读及企业应对方案研讨会》

深圳律师网2007815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现将《劳动合同法解读及企业应对方案研讨会》转发给你们,我会律师报名参加此次研讨会,可享受优惠价(1500/人)。

深圳市律师协会

二〇〇七年八月十五日

 

 

劳动合同法解读及企业应对方案研讨会

 

主讲:董保华 教授

时间: 2007 8 30 星期四 上午9:00至下午5:00

地点:深圳阳光酒店

语言:中 

 

研讨会背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于 2007629颁布,并将于 200811日起 开始实施。从最初200512月的《劳动合同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到二读稿、三读稿,再到最终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其中发生了种种细致微妙的变化,软化了对企业的冲击。劳动合同法出台后,各地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解释也将陆续出台,可以预见,作为十年来最重要的劳动法规,它的实施必将对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造成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劳动合同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后,有关各方均做了很多努力,最终也在一定程度上做出了改进,给企业和地方立法留出了空间。那么与现有法律、地方法规相比,劳动合同法究竟在哪些方面做出了调整和修改?企业的用工模式又该如何选择?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诸如招聘方式、绩效管理体系、人员淘汰机制、薪酬架构等方面都必须进行调整以适应新的法律环境。企业究竟应如何应对?

PEO本次特邀曾参加劳动合同立法课题研究及专家论证工作的专家、华东政法大学董保华教授,为大家全面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企业的具体影响以及共同研讨企业在法律转折时期的应对方案。董保教授是此次劳动合同法大争志性人物,他原有草案一稿的价是“族法”、“观赏法”,引劳动法学界的激烈辩论立法发挥了巨大影响。

主讲嘉宾介绍

 董保华先生现任华东政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社会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劳动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学会劳动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上海市法学会劳动法研究会总干事、中国律师协会劳动法专业委员会委员、上海市汇业律师事务所律师、华东政法学院劳动法律服务中心主任。

曾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等众多劳动法律法规的论证和起草工作。

1987年开始从事劳动法学研究以来,公开发表有关劳动法律方面的论著约400余万字。撰写劳动法方面的著作主要有《劳动的法律保障》、《中国劳动法学》、《劳动法教程》、《“劳工神圣”的卫士──劳动法》、《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劳动法原理》、《劳动法论》、《劳动关系调整的法律机制》、《社会法原论》、《劳动合同研究》、《社会保障的法学观》、《劳动法精选案例——六重透视》《劳动关系调整的社会化与国际化》、《劳动力派遣》等。公开发表论文200余篇,其中在法学、劳动科学方面国家级的核心期刊上发表的论文100多篇并有50多篇论文获得司法部或上海市等有关部门评选的优秀论文奖;同时,还主持或参与10多项司法部或上海市有关部门的研究课题并多次获奖。参与了美国、荷兰、加拿大等10多项各类国际项目的主持与实施。

从事劳动律师工作二十年来, 教授处理过无数劳动法领域的疑难案件和法律纠纷,兼任强生、家乐福、上海市企业家联合会等数十家公司和社会机构的常年顾问。 教授还经常应邀为全国范围内各级法院和社会各阶层授课,具有极强的理论知识与实践操作经验。

研讨会内容

一、劳动合同法与现行劳动法规的区别

二、劳动合同立法对企业用工造成的影响分析

1新法对企业用工机制、用工模式、用工成本的影响

2新法对企业管理机制、绩效制度的影响

3新法对企业工资机制的影响

4新法对劳动合同管理的影响

三、企业面对劳动合同立法新变化的应对

1企业应对劳动合同立法新变化的基本思路

2企业用工体系在新法律模式下的必要调整

3企业绩效评估考核体系在新法律模式下的调整方案

4企业薪资系统在新法律模式下的重新设计

四、新法背景下劳动合同管理中的焦点难点问题分析处理

1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管理

2劳务派遣的使用

3劳动合同文本制订

4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制订

5培训费使用和员工挽留方案

6经济补偿金成本控制

7试用期员工管理

8劳动合同解除终止

9企业并购和裁员

五、 地方性法规的立法前瞻

举办方介绍

PEO(普岩会议)是领先的会议、培训、讲座等活动的专业组织机构。PEO擅长组织和举办财税、人力资源、法律和商业等专业领域的研讨及讲座,作为业界人士了解、学习最新政策法规的信息之源以及交流与分享业界资讯的平台。展望将来,PEO将继续与世界领先的专业咨询机构及业内专家联手,陆续推出更多、更精彩的专业会议。

附: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