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名参加“第二十、二十一期青年律师研修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7月24日 作者:宣传部 责任编辑:王颖
为了贯彻落实《深圳市律师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指导方针,基于深圳市律师行业十年千人人才培养计划的持续推进,以及过去十九期“深圳青年律师研修班”所取得的积极行业反响,现由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青工委”)统筹,联合业务创新与发展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创新委”)举办第二十、二十一期“深圳青年律师研修班(公司法方向)”(下称“研修班”)。具体内容如下:
一、培训对象
由深圳市律师协会按照以下条件选拔优秀青年律师学员120名。(包括湾区律师20名)
(一)市律协注册会员;
(二)有坚定的政治信仰,热爱祖国,热爱律师行业,积极参加市律师协会活动,愿意致力于在公司法法律服务领域做出成绩,具有一定的奉献精神;
(三)律师执业年限累计已满三年(时间计算至2025年7月24日止);
(四)年龄在四十周岁以下(即出生日期应当在1985年7月24日之后);
(五)本科及以上学历;
(六)未受过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七)有办理过公司法专项法律服务的经验,或对公司法法律服务领域有一定研究并撰写过相关论文;
(八)市律协要求的其他条件。
录取限制:为惠及更多青年律师,注册律师在30人(含30人)以下的律师事务所可推荐2名青年律师报名参加,30人以上100人以下(含100人)的律师事务所可推荐4名青年律师报名参加,超过100人的律师事务所可推荐6名青年律师报名参加。(注:深圳市的律师事务所在深圳市行政区划内设有分支机构的,分支机构与该律师事务所视为同一律师事务所)
凡参加过市律协举办的青年律师研修班的律师,原则上不作为本次培训对象,未参加过协会组织培训班的青年律师优先录取。
二、报名安排
1.网上报名
时间:即日起至8月5日18:00截止。
请符合条件的律师用律师个人账号登录官网“会员系统”,进入“活动广场”,按照指引报名并下载打印《活动报名表》,将以下材料上传报名系统,完成报名:
(1)《活动报名表》(PDF版,须加盖律所公章);
(2)《遵守培训纪律和要求的承诺书》(扫码获取下载);
(3)本人参与公司法法律服务的委托代理合同及书面工作成果,或1篇由本人撰写的关于公司法方向的专业文章(不少于3000字)。
注意事项:《活动报名表》及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所在律师事务所公章,未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或未签署《遵守培训纪律和要求的承诺书》的视为不符合报名条件。
2.扫码入群
时间:即日起至8月5日18:00截止。
网上报名成功后,请报名人员扫描下方二维码入群,并备注“姓名+律所”进群等待后续通知。
三、遴选方式
(一)初步审核:报名期限届满后,由青工委负责,业务创新委及秘书处协助对报名的青年律师执业年限、是否受过行业及行政处罚等条件进行初步审核,对于符合上述青年律师条件的报名者,进入下一步笔试遴选。
(二)笔试遴选:初审合格后,由市律协青工委、业务创新委组织进行笔试,并以不高于1: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时间暂定为8月9日)
(三) 面试遴选:对于经初步筛选合格的青年律师,由市律协分管青工委、业务创新委的副会长、青工委主任、副主任共同组成面试小组逐一进行面试,监事会派员全程监督。(面试时间暂定为8月16日)
【温馨提示】:请报名参加本次研修班遴选的青年律师提前安排好时间,如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参加前述笔试或面试遴选的,视为自动放弃培训资格。
(四)最终确定:由理事会授权分管领导及相关委员会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照排名先后顺序确定热爱律师行业,有大局观和奉献精神,综合素质较高,求知欲强,有一定公司法法律服务相关的法律专业基础,具有较强研究和团队协作能力的优秀青年律师作为第二十、二十一期研修班学员。确定学员人数少于120人的,按实际人数入选。同一家律所(总所分所视为同一家律所)进入本次两期研修班人数不超过律所注册律师数推荐人选上限(即注册律师30人以下的律所,不超过2名律师入选;30人—100人的律所,不超过4名律师入选;100人以上的律所,不超过6名律师入选)。
培训期间,如因严重违反培训纪律或本人未签署承诺书而被取消学员资格的,青工委和创新委将按照面试成绩排名先后顺序报市律协分管副会长批准后确定递补学员。
四、培训时间
研修班拟在深圳培训四天,在异地高校合作单位进行集中脱产学习六天。研修班暂定于8月23日、24日开展拓展活动,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培训结业。请各位律师在报名前确认能否按时参加培训(最终时间另行通知)。
五、师资构成
以深圳优秀专业律师为主,国内外知名法律院校教授、学者、公司法法律服务相关领域专家为辅。
六、培训内容
课程内容暂定以公司法方向为主,含有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股权纠纷预防(非诉)与救济路径(诉讼)全链条解析;公司决议效力瑕疵的非诉审查与诉讼攻防;公司控制权争夺:非诉布局与诉讼策略;对赌协议的合规履行(非诉)与纠纷解决(诉讼)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风险防范(非诉)与司法实践(诉讼);公司解散与清算:非诉退出机制与强制清算/破产程序;公司数据合规风险(非诉)与涉数据民事/行政/刑事责任(诉讼) ;商事仲裁在公司法纠纷中的运用:协议设计(非诉)与仲裁实务(准诉讼)。
七、学习形式
(一)研修班学习以案例教学为主,结合座谈、沙龙、游学等方面的实务操作;
(二)实行班委会制,组建一个班委会和临时党支部,设班主任、辅导员进行统一管理,建立班委会工作规则,共同组织班内开展各项活动;
(三)制定研修班学习纪律,按时按规定参加学习,遵守学习和课堂纪律;
(四)建立研修班学习和交流的网络平台,实时将研修班的学习情况和资料与深圳全体青年律师分享,扩大研修班的宣传和影响力。
八、成果分享
本次培训将采取以下两种方式向全市律师分享成果:
(一)全部培训课程均录像并以视频形式放在深圳市律师协会网站,便于全市律师学习。
(二)研修班最少要形成一项与本次研修班研习方向有关的书面成果,公开提供给深圳律师学习和使用。
九、考核
为保证培训质量,本次培训班加强对考勤方面的要求。学员按规定参加课程学习和集体活动,准时签到。如遇特殊情况,需请假的应提前告知并经班主任或其授权人员批准。累计三次缺席课程学习的学员,将不能获得律协颁发的结业证书并将其表现情况通报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
本次培训班培训内容完成后,须对全体学员进行培训考核和总结,培训班须形成最少一项与本次研修班研习方向有关的书面的学习成果(操作指引、专著等)。该学习成果列入对本次培训班学员的考核范围。考核合格的,由律协发给结业证书。
十、费用
本次研修班的培训费、资料费由市律协负责,外训期间交通、食宿费等费用由研修班学员自理。
联系人:宣传部 83025757
深圳市律师协会
202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