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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律纪处字〔2024〕47号深圳市律师协会对广东南鼎律师事务所予以“通报批评”处分

发布时间:2025年5月14日 作者:维权纪律部 责任编辑:维权纪律部

广东南鼎律师事务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1440000MD0212502C,存在收被投诉后补开发票以及未向当事人开具律师费票据的违规行为;深圳市律师协会于2024年6月24日决定对广东南鼎律师事务所予以通报批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