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习人员实习期满面试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3日 作者:会员部 责任编辑:熊丹
关于实习人员实习期满面试考核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实习人员:
根据新《律师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律师协会负责履行“组织管理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活动,对实习人员进行考核”的职责。
深圳市律师协会实习人员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实习委”)于2009年5月起启动了对实习期满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面试考核工作。
为确保面试考核工作的有序进行,现将本周面试考核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考核时间:2015年12月10日(周四)上午9:00-12:00;
二、考核地点:深圳市律师协会大会议室、多功能厅
三、考核方式:分组一对一考核
四、具体要求:
1、请参加面试考核的实习人员携带身份证原件、详细的原始工作日志本和能反映实习成效的相关实务训练材料,并自备纸笔。
2、请参加面试考核的实习人员注意仪表、仪态。
3、请各律师事务所通知本所申请考核的实习人员。律协将采用电话或手机短信通知方式,至少提前一天通知实习人员到场参加考核。
4、根据《深圳市实习人员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六项规定,采取多数票决制的形式进行评定,以多数票决定作为实习人员的面试考核结果。
5、考核合格人员名单将在考核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深圳律师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5日,公示期间未有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考核结果发生效力。
6、实习人员面试考核合格的,市律协将在公示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发放合格鉴定书,请在收到短信通知后凭实习证前来领取,并将实习证交回市律协。
五、具体考核安排:
| 面试考核时间 |
序号 |
姓名 |
律师事务所 |
| 12月10(周四) 上午9:00-12:00 (大会议室) |
1 |
邱兵 |
北京市炜衡(深圳)律师事务所 |
| 2 |
李婷婷 |
深圳市法律援助处 |
|
| 3 |
杨洋 |
深圳市法律援助处 |
|
| 4 |
旷国林 |
广东财富东方律师事务所 |
|
| 5 |
刘娅 |
北京市信利(深圳)律师事务所 |
|
| 6 |
袁廷 |
广东深明德律师事务所 |
|
| 7 |
王海涛 |
广东广锐律师事务所 |
|
| 8 |
付艳兰 |
广东嘉得信律师事务所 |
|
| 9 |
李敏 |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
|
| 10 |
白建锋 |
北京市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 |
|
| 11 |
刘洪羽 |
广东华途律师事务所 |
|
| 12月10(周四) 上午9:00-12:00 (多功能厅) |
1 |
廖金环 |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
| 2 |
娄伟骅 |
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 |
|
| 3 |
谢丽珍 |
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 |
|
| 4 |
陈孟彬 |
广东思豪律师事务所 |
|
| 5 |
李小萍 |
广东圳泰律师事务所 |
|
| 6 |
许晓犁 |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
|
| 7 |
吕行 |
广东盛唐律师事务所 |
|
| 8 |
温昕乐 |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
|
| 9 |
黎水杏 |
广东鹏浩律师事务所 |
|
| 10 |
潘浩 |
北京市信利(深圳)律师事务所 |
|
| 11 |
田梦丹 |
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 |
每位实习人员面试考核时间为20分钟左右,请根据考核顺序掌握时间准时参加面试考核。
特此通知。
联系人:熊丹
联系电话:88301969
深圳市律师协会实习人员工作委员会
2015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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