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习人员实习期满面试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8月2日 作者:会员部 责任编辑:熊丹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实习人员:
根据新《律师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律师协会负责履行“组织管理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活动,对实习人员进行考核”的职责。
深圳市律师协会实习人员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实习委”)于2009年5月起启动了对实习期满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面试考核工作。
为确保面试考核工作的有序进行,现将本周面试考核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考核时间:2017年8月10(周四)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二、考核地点:深圳市律师协会第三会议室
三、考核方式:分组一对一考核
四、具体要求:
1、请参加面试考核的实习人员携带身份证原件、详细的原始工作日志本和能反映实习成效的相关实务训练材料,并自备纸笔。
2、请参加面试考核的实习人员注意仪表、仪态。
3、请各律师事务所通知本所申请考核的实习人员。律协将采用电话或手机短信通知方式,至少提前一天通知实习人员到场参加考核。
4、根据《深圳市实习人员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六项规定,采取多数票决制的形式进行评定,以多数票决定作为实习人员的面试考核结果。
5、考核合格人员名单将在考核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深圳律师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5日,公示期间未有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考核结果发生效力。
6、实习人员面试考核合格的,市律协将在公示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发放合格鉴定书,请在收到短信通知后凭实习证前来领取,并将实习证交回市律协。
五、具体考核安排:
| 面试考核时间 |
序号 |
姓名 |
律师事务所 |
| 8月10日(周四) 上午9:00-12:00 (第三会议室) |
1 |
林根婷 |
广东瀛尊律师事务所 |
| 2 |
代敏 |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 |
|
| 3 |
郭红 |
广东君逸律师事务所 |
|
| 4 |
宋青 |
广东东方金源律师事务所 |
|
| 5 |
李秀珍 |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 |
|
| 6 |
马祖朝 |
广东鹏浩律师事务所 |
|
| 7 |
方灿坚 |
广东穗江律师事务所 |
|
| 8 |
刘勃 |
深圳市南山区法律援助中心 |
|
| 9 |
黄晟 |
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 |
|
| 10 |
余展豪 |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
|
| 8月10日(周四) 下午14:00-18:00 (第三会议室) |
1 |
梁军燕 |
广东智理律师事务所 |
| 2 |
王丽娟 |
北京市隆安(深圳)律师事务所 |
|
| 3 |
刘生勤 |
广东博商律师事务所 |
|
| 4 |
刘杰 |
广东炜原律师事务所 |
|
| 5 |
李东雄 |
广东华商(龙岗)律师事务所 |
|
| 6 |
任骥远 |
广东鹏正律师事务所 |
|
| 7 |
郑家梅 |
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 |
|
| 8 |
王珊 |
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 |
|
| 9 |
魏达华 |
广东一言律师事务所 |
|
| 10 |
赵小欢 |
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 |
|
| 11 |
杨怡 |
广东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 |
|
| 12 |
廖爱卿 |
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 |
每位实习人员面试考核时间为20分钟左右,请根据考核顺序掌握时间准时参加面试考核。
特此通知。
联系人:熊丹
联系电话:88301969
深圳市律师协会实习人员工作委员会
2017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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