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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共深圳市律师协会委员会推选市第六次党代表大会代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1月22日 作者:蔡国 责任编辑:党办

 

关于印发《中共深圳市律师协会委员会推选

市第六次党代表大会代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党支部(总支):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组织部、市两新组织党工委关于做好推选市第六次党代表大会代表相关工作的有关会议精神,现将《中共深圳市律师协会委员会推选市第六次党代表大会代表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的精神,做好相关材料的上报工作。

 

 

 

                中共深圳市律师协会委员会

                  二○一五年一月二十一日

中共深圳市律师协会委员会推选

市第六次党代表大会代表的工作方案

 

中国共产党深圳市第六次代表大会将于20155月召开。市第六次党代表大会的召开适逢深圳经济特区成立35周年,是我市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全市43万党员的一件大事。20104月,律协党委选举产生了两名深圳市第五次党代会代表。五年来,周新锋律师和江定航律师两位党代表认真履行党代表职责,充分发挥党代表作用,律协党委办设立了深圳市律师行业党代表工作室,进一步推进和完善了党代表制度建设。

作为十八大以来首次召开的深圳市党的代表大会,深圳市第六次党代表大会将是一次承上启下、继往开来的大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吹响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号角,律师行业在新的历史机遇下将继续沿着改革的道路创新发展。为了在全市律师中推选优秀律师作为深圳市第六次党代会代表,更好地服务未来五年我市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建设,根据市委和市两新组织党工委有关文件要求,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要求,实事求是地总结市第五次党代会以来的工作,提出今后五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切实加强党的建设,进一步动员和凝聚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力量,团结带领全市各族人民,围绕“三化一平台”这一改革主攻方向,振奋精神,扎实工作,全面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事业,为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的总目标而努力奋斗。

二、工作安排

1.2015年120-29日,市律协党委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充分酝酿协商的方法,根据多数党组织和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候选人推荐人选名单,由市律协党委讨论审核后,汇总候选人推荐人选名册并报市两新组织党工委。推荐时间及流程如下:

1120-26日,各党支部(总支)召开支部(总支)会议,讨论推选市第六次党代会代表1名,并填写《中国共产党深圳市第六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表》(见附件),盖支部(总支)章后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报市律协党委办公室;

2126-27日,党委办公室汇总各支部(总支)报来材料并报市律协党委;

3127-29日,市律协党委召开党委会议,研究讨论各支部(总支)上报的候选人名单,并按照多于应选代表30%的差额比例,按照上级相关规定,确定候选人推荐人选名单,汇总并公示后报市两新组织党工委。

2.2015年130-25日,市两新组织党工委将召开的党工委会议或书记会,听取推荐人选情况汇报,由市两新组织党工委按多于应选代表20%的差额比例,研究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

3.2015年26-35日,市两新组织党工委将对代表候选人选进行考察。考察前实行考察预告。在征求所在单位党组织、市律协党委和各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将召开党工委全体会议,按不少于应选代表20%的差额数,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圈选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4.2015年36-320日,由市两新组织党工委向市委组织部上报候选人选名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征求市纪检、监察、计生、公安、民政、综治、安全生产、市场监管、税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意见,并报市委同意后,进行批复。

5.2015年321-331日,市两新组织党工委将召开党代表会议,对市委提名的代表候选人和市委组织部批复的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充分酝酿,根据多数选举人的意见确定候选人,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出席市第六次党代会代表。代表的差额数不少于应选代表名额的20%

三、具体要求

在推选市第六次党代会代表的过程中,必须充分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党委根据多数党组织和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代表候选人的初步人选,在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召开党委会,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党代表人选的酝酿提名、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确定和代表的选举过程,都要充分发扬民主,体现党员的意志。要把党代表产生的过程,作为对广大党员进行一次深入的增强党性观念和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教育的过程。在推选候选人的过程中应该把握以下原则:

1.注意代表构成比例,党代表候选人应当与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的提名通盘考虑,市党代表与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要尽可能减少交叉;

2.确保基层一线党员和女党员的比例,尽量选一线的优秀党员、党务工作者、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学者、先模人物,在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有高尚的品德和良好的作风,有较强的议事能力和联系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愿意按照党代表任期制要求,积极履行党代表职责;

3.代表候选人不存在“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等情况;

4.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未发生过重大违法违纪事件,未受过任何处分(含行业处分)或处罚;

5.必须是有选举权的中共正式党员。必须是组织关系已转入律协党委,并在本行业工作的在岗党员。

在两新组织党工委对人选的考察工作中,将重点了解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作风情况、道德品质、廉洁自律、工作表现、议事能力和群众公认度,并将在考察对象所在党支部进行民主测评。各相关党组织要积极配合考察工作,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同时,考察组将征求纪检、监察、检察、计生、公安、民政、综治、安全生产等有关部门的意见,并组织候选人初步人选就不存在“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情况作出书面承诺。各初步人选所在的党支部(总支)应提前做好安排和衔接,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完成。

党委办公室联系人:蔡国、钟瑜菁 电话:8302575683025936。电子邮箱:szlxdw@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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