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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律师参加广东省律师协会律师业务典型案例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8月26日 作者:潘学微 责任编辑:杨欣

各律师事务所:

  省律协正在开展律师业务典型案例征集评选活动,请各律师事务所积极组织动员本所律师参加。具体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9月15日(星期一)前,逾期不予受理。

二、征集专业领域

包括但不限于:民事、行政、刑事、刑民交叉、婚姻家事、未成年人保护、公司、税务、知识产权、竞争与反垄断、劳动与社会保障、房地产与建筑工程、金融、证券与资本市场、破产并购与重组、海事海商、医疗卫生与健康、环境与资源、保险、涉外及其他。

三、案例要求

2020年10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期间审结生效的争议解决类案例或非争议解决类案例。每个案例仅限申报一个专业领域,不得一案多投

   (一)案例类别

    1.争议解决类案例以生效裁判文书、调解书、仲裁裁决书等载明的生效时间为准(文书载明时间早于2020年10月1日,但生效时间在2020年10月1日及之后的,可附生效证明文件参评)。

    2.非争议解决类案例以事务办结时间为准。

注:已参评“首届广东律师百篇优秀法律文书征集评选大赛”的案例不在本次征集评选范围。

    (二)案例标准

1.影响力:在全省或全国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和积极社会效果,引发广泛关注。

2.专业性:律师在案件/项目中展现较高专业水平,对案件/项目处理结果产生积极影响,对案例所属专业领域理论发展或实务操作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3.示范性:案例具有示范引领作用,便于律师同行学习参考并运用,有助于提升广东律师行业法律服务标准化水平和专业竞争力。

4.新颖性:律师在代理/办理过程中涉及新问题、新矛盾,采用创新性方法、技巧,或反映新型纠纷/项目类型,适用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法律文件,或正确运用法理填补法律空白。

四、申报人要求

(一)申报人须为深圳市执业律师,且系申报案例的承办或主要承办律师;若有其他共同申报人,均须为深圳执业律师,且原则上申报人总共不超过3人。所有申报人须2020年10月1日至今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二)申报人须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严格遵守律师执业行为规范,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五、申报方式及评审程序

(一)申报方式

1.若为省律协专业委成员,请按省律协要求,向省律协专业委进行申报。

2.其他深圳律师,请按要求向市律协申报。

(二)评审程序

市律协、省律协专业委按要求评审并提交给省律协,由省律协开展集中评审评议,产生各专业典型案例名单。名单将在省律协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官方渠道正式发布。省律协将编制《广东律师业务典型案例》电子书,依托省律协“律满意”平台面向全省律师会员开放学习参考;委托专业出版机构将精选的典型案例汇编成册,出版《广东律师业务典型案例集》,组织相关媒体开展宣传报道,并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开展典型案例推广活动。

六、材料清单以律所为单位提交

(一)申报表PDF版+WORD版

1.须申报人签名,律所盖章。

2.若为联合申报,申报人原则上不超过3人,均须为深圳执业律师,超过3人的应附《委托代理合同》等书面材料(加盖律所公章),明确工作分工、贡献度及申报理由,且每位申报人须在申报表及承诺文件上签名,未签名视为不同意申报。

(二)《分析报告》PDF版+WORD版

争议解决类、非争议解决类案例为不同格式模板(见附件),须严格按照附件格式要求撰写。

(三)证明材料PDF版

1.争议解决类案例合并PDF提交

1)生效法律文书(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仲裁裁决书等)。

2)工作成果文件(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等)。

3)案件社会影响/价值佐证材料(媒体报道、表彰文件等)。

(4)曾入选各级律协或司法机关优秀案例佐证材料(如有)

(注:案件证据清单及证据材料无需提交)

2.非争议解决类案例合并PDF提交

1)法律服务合同相关页或项目立项文件、背景说明材料(如交易架构图、合规风险清单)。

2)专业成果资料(如法律意见书/专项法律报告〈突出项目复杂性、法律方案创造性、风险防控效果及商业价值等关键页〉交易合同/制度文本〈创新条款节选)。

3)项目验收文件/客户确认函

4)案件社会影响/价值佐证材料等。

(5)曾入选各级律协或司法机关优秀案例佐证材料(如有)

(四)本所申报案例推荐汇总表Excel+PDF盖章版

注:律所须先对本所申报人及申报案例进行审查,并按案例的推荐优先级顺序,依次向后填写推荐汇总表。

七、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材料须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2016)》要求进行脱敏处理,删除当事人姓名、身份证号、地址等个人信息及商业秘密,同时确保材料的完整性。

(二)委托方另有保密或脱敏要求的,申报人应确保不侵犯委托方合法权益。

(三)申报材料应观点明确、论证严谨、逻辑清晰、文笔精练,具有较强的可读性和借鉴价值。

(注:未按要求提交完整材料的,不予纳入本次征集评选范围。

八、提交程序

1.律师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提交给律所。

2.各律所审查推荐。

1)重点审查申报人是否符合条件(如:为深圳执业律师、2020年10月1日至今无处分处罚记录)。

2)申报案例是否符合“三、案例要求”,申报材料是否齐全、真实,符合格式规范。

3.以律所为单位,统一“六、材料清单”审查汇总后提交给市律协。

   提交链接:https://doc.weixin.qq.com/forms/ADsAYAfLAAoAYIAmQYaALsCNlWAsXmdOf?page=1

填表前,先打开本链接,提前熟悉需要填报的信息及材料要求

   九、责任声明

申报案例应当真实,申报人必须确保享有相关知识产权并符合法定、约定的保密要求,涉及他人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申报人应自行妥善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如发现冒用、盗用、抄袭、篡改他人作品等情况,省律协将取消参评资格,收回已发荣誉证书,并在全省律师行业范围内予以通报。

十、其他事项

(一)入选律师业务典型案例的,申报人应按要求积极参加省律协组织举办的巡回培训会,宣讲相应典型案例。

(二)未尽事宜另行发文通知。


省律协联系人:闻雨洲、罗敏妍、何丽霞,020-66826946

深圳律协联系人:潘学微,83025233


 

深圳市律师协会

2025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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