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灾区的孩子
市律协积极参加贾昌深圳小学援助工作
贾昌深圳小学于近日竣工
深圳律师网 2009年 5月 7日
2009 年5月6日 ,市律协参与援建的贾昌深圳小学正式揭牌,市律协姚朝武理事、律师权益保障委员会孟西主任等参加竣工庆典仪式。绿景集团总裁郭兆斌,深圳鑫中建建筑设计公司代表等参加了庆典仪式。甘肃省陇南市、陇南文县、深圳市援建陇南前方总指挥部相关领导以及《深圳特区报》、《深圳商报》、《晶报》及甘肃的相关媒体出席了庆典仪式。
2008 年5月12日 ,四川汶川发生特大地震灾害后,市律协积极部署向灾区捐款的工作,当晚,市律协就在网上公布的捐款动员令, 5月 13日 九点钟不到,就有很多律师排队到律协捐款。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深圳律师的捐款总数就超过400万元,市律协第一时间通过相关机构向地震灾区捐出200万元,此外市律协还专门召开了有关地震灾害后法律问题研讨会,为灾区提供法律意见,为灾区儿童权益保护提供法律服务。深圳律师的大爱精神,受到了各级政府和社会的高度评价:深圳律师协会被评为司法部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广东省唯一一家律师协会),深圳市抗震救灾先进集体,中华慈善总会、广东省慈善总会、深圳市慈善总会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市委白天副书记、市政府李铭副市长在多个场合对深圳律协、深圳律师的义举爱心予以表扬,深圳市司法局亦正式向律师协会颁发了嘉奖令,并号召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向深圳律师、深圳律协学习。
2008年6月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由深圳对口援建甘肃地震灾区后,在市律协第四次会长办公会上决定出资100万元在甘肃陇南援建一所小学。据与当地教育部门的多次沟通以及与其他单位的商谈,根据市律协第四次会长办公会会议决议,蔡体法副会长代表市律协与深圳市绿景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景公司)、深圳市鑫中建建筑设计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中建公司)达成一致意向,决定在深圳市对口支援地区——甘肃省陇南市文县合作建立一所希望小学。2008年7月20,蔡体法副会长受市律协委派,联同绿景公司、鑫中建公司的相关人员,共计6人组成援建工作小组赴文县进行实地考察。根据实地考察情况,经援建小组与文县教育局共同商定,最终确定贾昌小学为我会的援建对象。蔡体法副会长代表市律协于 2008年 7月 23日 与文县教育局及贾昌小学相关负责人签定了援建项目协议书。
2008 年8月13日 , “贾昌深圳小学”合作援建协议在深签署。根据协议绿景慈善基金会总捐助200万元人民币,绿景集团派出专业管理人员负责现场施工管理及现场监理等;深圳市律师协会投入100万元人民币,负责相关联络和协调工作;而鑫中建建筑设计公司则主要负责项目的具体规划设计工作,确保其规划设计符合国家相关建筑标准。
2008 年9月17日 , “贾昌深圳小学”奠基仪式隆重举行。根据市律协第五次会长办公会决议,蔡体法副会长、张庆坚理事及市司法局李玉祥处长代表市律协赴陇南文县参加合作援建的贾昌深圳小学奠基仪式。
深圳市委常委、副市长吕锐锋,甘肃省重建办公室主任常正国、陇南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杨全社,陇南市政协副主席古元章,深圳市对口支援前方指挥部总指挥张文及绿景集团总裁郭兆斌出席奠基仪式。
在援建三方的协调配合下,在各方的支持下,援建工作迅速开展,在经常停水、停电的情况下,工程的质量和进度依然得到保障,从而在深圳援建文县13所学校中最先竣工交付使用。学校教学楼主体为4层,教工宿舍楼为2层,建筑面积为 1589平方米 ,抗震级别为9级。
贾昌深圳小学不仅是最先竣工的援建学校,而且创出了一种新的公益模式。贾昌深圳小学从资金筹集到规划设计,甚至全程施工管理,由三家援建方齐心协力,各尽其责,力争把善事做到最好,可以说创造了深圳民间组织援建灾区的新模式。从考察选址时起,援建方就确立了一个原则,不给灾区带来任何麻烦。出发时他们带上了方便面,连考察车辆的费用也由援建方支付。
在竣工庆典仪式上,市律协姚朝武理事介绍,市律协原来只计划援建学校,后来为把善事做到最好,又决定捐赠高质量的桌椅400套,在考察了13家企业才选定了一家生产企业,仅桌椅运费就达1.5万元。姚朝武理事表示“孩子们重返校园只是援建行动的开始,今后希望我们的爱心在这里延续。”
贾昌深圳小学竣工交付意味着该校师生即将结束近一年的板房生活,重返宽敞、舒适的教室。鞭炮、秧歌、舞狮……贾昌村人用他们最素朴的方式向援建方表达心中的谢意。文县县委书记徐世林对援建方给予了高度评价:“你们不仅建起了一座建筑,更树起了一座丰碑!”
相关媒体报道链接如下:
http://szsb.sznews.com/html/2009-05/07/content_613192.htm
http://szsb.sznews.com/html/2009-05/08/content_614924.htm
http://sztqb.sznews.com/html/2009-05/07/content_613264.htm
http://epaper.nddaily.com/F/html/2009-05/11/content_786764.htm
http://epaper.nddaily.com/H/html/2009-05/08/content_78480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