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专委举办“港资港仲裁背景下深圳律师参与香港仲裁的职能发挥”研讨会
发布时间:2026年3月6日 作者:仲裁专委 责任编辑:创新委
2026年3月4日,第十一届深圳市律师协会商事仲裁法律专业委员会(下称仲裁专委)联合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下称广和所)举办“港资港仲裁背景下深圳律师参与香港仲裁的职能发挥”研讨会。会议邀请到香港立法会议员范凯杰执业大律师、太平绅士梁伟强执业大律师担任主讲嘉宾,广和所首席合伙人童新主任出席致辞。会议由仲裁专委委员、广和所国际业务委员会主任熊代琨主持。
范凯杰执业大律师以《从香港大律师视角看内地律师的协作与职能》为题,从港资港仲裁的发展脉络以及“港资港仲裁”司法审查第一案出发,结合自身在香港司法体系及国际仲裁中的实践经验,深入剖析了深圳律师在办理港资港仲裁业务时如何更好发挥自身优势与香港律师协同努力为当事人进行更有效的仲裁规划代理。
英国特许仲裁司学会(CIArb)东亚分会前主席、广和所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梁伟强执业大律师介绍了在香港设立的多间仲裁机构以及容许的临时仲裁Ad Hoc Arbitration,结合2025年HKIAC来自内地当事人占比41.8%、中国法位列法律适用前三等情况分析了“港资港仲裁”对深圳律师的时代机遇、能力建设以及湾区融合。
随后的互动交流环节将会议气氛推向高潮。与会者就港资港仲裁背景下的仲裁条款的设计、港资港仲裁的适用场景、优化两地律师合作、香港与内地之间关于仲裁的司法协助安排等问题,与两位主讲嘉宾进行了热烈的问答与讨论。现场观点碰撞,互动频繁,充分展现了深圳律师对办理港资港仲裁业务的关切与热情。
仲裁专委主任贺树奎总结表示,港资港仲裁作为先起于自由贸易实验区的一项制度安排经纳入CEPA由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25〕3号批复扩展开来,相信深圳律师的积极探索和有益实践,一定能够达致制度初衷,并进一步丰富和繁荣大湾区仲裁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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