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律协行政法律业务委员会举办《深圳经济特区行政监察
工作规定》研讨会暨第一次全体委员工作会议
深圳律师网2010年9月1日
2010 年8月26日 上午,市律协行政法律业务委员会举办《深圳经济特行政监察工作规定》研讨会暨第一次全体委员工作会议。
行政法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宋为民律师首先为大家介绍了深圳市监察工作的现行法律法规,深圳监察工作在全国的先进之处,法律法规的清理对扩大后的深圳市经济特区适用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建议深圳律师要踊跃参与到立法献言之中,不但可以提高对法律法规的理解,也可以为法制建设贡献力量。
与会律师纷纷建言希望突破现有监察体制,设立专门法定机构来处理监察事宜;并提出最好的监察手段就是人民群众的舆论监督等意见。
委员们还就行政法律业务委员会年度工作方案进行了讨论。